收费公路新规要兼顾多方利益
2022-03-04 15:07:00
5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收费公路因重大节假日免费拟延长收费年限;还贷、经营期满后的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上述条款意味着,随着节日免费政策的实施,经营性公路25年的收费期限或将延长。
对此,数万网友反对声一边倒,甚至认为收费公路或将没有免费的。反对声强烈的是以延长年限来补偿企业的损失。短短数日,这已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
公路收费之所以引起关注,有两大主因。
一是我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2012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为9.4万亿元,与GDP的比率约为18%,而美国和日本的这一指标在9%左右。我国的物流企业成本中,过路过桥费占到运输成本的三分之一左右。本来费用就不低,谁还希望继续增长呢?
二是与此同时,路桥公司的业绩也在不断下滑。2012年财报显示,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净利润平均减少7.37%,即使行业标杆企业宁沪高速(5.88,0.05,0.86%)净利润也减少近4%,重庆路桥(3.53,-0.02,-0.56%)更是同比减少3成以上。不断上升的成本、新建道路的分流效应,加上国家节假日免费政策,都在减少路桥公司的利润。
笔者认为,收费公路牵涉到用路人、银行、投资者等几方利益,因此,收费公路新规要讲究科学,兼顾多方利益。唯此,才能有效实施。
一方面,要肯定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给用路人带来了实惠,让大家刚开始时还挺高兴。但是,这种实惠须一以贯之,而不能让消费者感觉公路延期收费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延长年限多收的钱甚至比免费省下来的还要多,让用路人难免有被愚弄之感。公路带有公益色彩,不能把公路成本全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甚至使公路成为摇钱树。况且,即便延长收费,用路人有各种车型,而节假日只对小客车免费,对那些未享受节假日优惠的大型物流车辆,延长收费又如何做到公允?也是政策制定者要考虑的问题。
另一方面,公路收费也要考虑金融秩序以及公路投资者的权益。经营性公路如若经营亏损,将使经营者难以为继。常此以往,往后谁还愿当冤大头?所以,向用路人收取一定费用当在情理之中。但延长收费年限,期限和收费标准由何确定?这涉及收费公路成本核算。养护费用有国家定额标准,收取费用也只能满足成本需要,不可能像经营期内一样谋利。应该通过制度设计,降低收费标准。养护费用数额、具体操作和原理等,应向社会公开透明,让用路人掏钱掏得心服口服,这何乐不为?同时,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地方,尤其是景区、矿区等,可以用地方税收补贴目前的收费公路,让公路逐步免费,以此拉动地方经济。还可考虑减免企业部分税费。
所以,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的方式未必,希望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找到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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